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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进货手续不全,经销商赔偿农民损失
时间:2014年09月29日信息来源:不详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29日,家住柏杨镇西坪村五组的万某等七位农民从利川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商家袁某的5000元赔偿款,并连声对在场调解的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9月28日,正值收获的季节,家住柏杨坝镇西坪村五组的七位农民却是满面愁容。他们气呼呼地来到利川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称今年正月中旬至二月中旬先后在利川市柏杨庄家医院某种子门市购买了25斤杂交水稻种子“先锋优038号”品种。该品种种植后先是生长不良,中期又有叶稻瘟的出现,抽穗时就出现了大面积的穗稻瘟,各种用药都治不了,现在基本上是颗粒无收。而同一块田种植的标有合格证的“先锋优038号”长势却非常好,达到了亩产1100多斤,他们怀疑自己购买到假劣种子,多次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部分损失无果,因而特请求工商部门为其保驾护航,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听完当事人叙述后,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即与利川市农业执法大队取得联系,一同前往柏杨坝镇西坪村5组实地查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发现,村民在当地购买的25斤杂交水稻种子“先锋优038号”品种,种植面积达21.5亩,由于种子质量问题,全面失收,失收数量2.3万斤,损失金额达3.5万元。执法人员对该种子经销处进行了现场检查,认定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并对种子的来源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得知,该经销商是在利川某批发门市进的种子,没有检验证书和进货发票。

  查出原因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五次调解。最终商家愿意按每斤种子赔偿200元,即每亩赔偿300元,共计赔偿受害农民损失达5000元,双方对结果均表示满意。至此,一场种子纠纷圆满调解完毕,从中,农户们看到了希望,也增加了对工商部门的信任。

(作者:新品种子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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