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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出台自治区农产品骨干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5年01月29日信息来源:不详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近日,自治区出台《自治区农产品骨干流通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对农产品骨干流通网络建设新增了政府对企业股权投资的扶持方式,这是自治区首次在该领域尝试政府股权投资试点,结束以奖代补扶持,不再无偿补助。

  根据《方案》,自治区将采取贷款贴息和政府股权投资两种扶持方式。将对投资规模较大、以建设项目名义取得银行贷款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项目贴息年度为2014-2015年度,最高贴息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流动资金以及非建设内容等发生的费用)的50%。

  政府股权投资主要用于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通过选定公益性投融资平台,政府以股权投入的方式投资,对项目单位以国有股权参股形式投入资金,推动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发展,增强国有资本对农产品市场体系等方面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其中,按照《自治区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目录》,政府股权投资将重点投资在全区中心和重要节点城市,具备法人资格、股权结构明晰、流通基础设施完善、经营情况良好、辐射能力强的一批农产品流通企业。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工作人员表示,政府股权投资中,投资与运营是分离的,项目运营按市场规则运作。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投资,国有股权收益用于市场检验、统计等公益性功能运营。

  据了解,自治区将在重要流通节点规划建设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促进农产品产销与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协同发展,畅通跨区域流通主渠道,完善全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通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增强保供稳价促安全等公益性功能,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而拉动就业,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

(作者:新疆三农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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